龙抬头

龙抬头

抚琴的人

都市小说 | 已完结 | 684万字

2021/10/30 10:37:08

作品简介: 我爸带我去做亲子鉴定,结果一出来,他便跟我妈离了婚…… 有朝一日虎归山,定叫血染半边天; 有朝一日龙抬头,定让黄河水倒流!
全部章节-第001章 时来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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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五年级那会,我爸领着我去做了亲子鉴定,结果一出来,他便跟我妈离了婚,然后去了南方打工,再也没出现。

我爸走了后,我妈也失踪了,要不是二叔,我早饿死了。

二叔那会还当着兵,隔一两月给我寄来生活费,钱很少,日子很紧巴,因为没钱买衣服,一件旧衣服翻来覆去的穿,脏了也没人洗,跟个要饭的差不多,那时候同学也不爱跟我玩,时间一长,我整个人变得异常沉默,一整不了一句话。

其实那时候我并不明白,自己可能得了抑郁症了。

上高中时,我们班有个女生叫周晴,三朵金花之一,长得很好看,特点是皮肤白,说话甜软,这种女生很容易让男生心痒。

反正对她隐隐约约间产生的念头,我足足想了高中三年。

当然,这都是我一厢情愿,我这种人根本入不了她的眼,她也只和一些家境不错、长相帅气的男生来往。记得快毕业的时候,我从她座位旁路过,不小心撞到了她的桌子,把她的钢笔撞掉了,当时给我吓不轻,赶紧捡起来递给她。

周晴当时皱着眉头,一脸嫌弃的样子看着我,她摇摇头,说了一句让我记了很多年的话,她说:“这笔我不要了,拿去扔了吧。”

这支笔,看起来九成新,应该是她新买不久的,但她为啥不要了呢?

我自己很清楚,她看不起我,八成觉得这笔我碰过,觉得脏。

这话其实很伤人,很伤我自尊,让我当时愣了好久,脸还发烫的厉害,至于这支笔,我最后也没有扔,一直藏在家里,主要是想激励自己,将来一定要混好一点,堂堂正正地把笔还给周晴……

高中毕业以后,我没继续念书,选择混了社会,在餐馆洗碗,每天过得浑浑噩噩的,像一条狗。就是那支钢笔,我还时不时拿出来看看,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混出个人样来。

也是时来运转,有天晚上下班,回去的路上,有辆奔驰车出了车祸,我将满脸是血的奔驰车主送到了医院,结果到第二天,车主的家属找到我,给了我十万块钱作为答谢!

十万块钱在当年算是一笔不小的数目了,能在我们县城买一套房子!但当时的我还小,也不知道该去干点什么,正好这时候我二叔当兵转业回来了,当即拍板决定用这笔钱做启动资金去做生意。

我从小是二叔看大的,当然很听二叔的话,当时就想,他全赔了也没有事,大不了从头再来,结果,在军营里打拼那么多年的二叔,很能干,很快就用这笔钱做出了一些成就,几年下来就成立了一个小型的服装厂,账面上的流水也有几百万了,还成为了县里的明星企业,总之日子一天比一天好。

其实在这个过程中,我的作用并不大,因为我啥都不会,只能跟着二叔打打下手,但二叔并未亏待我,把我列为厂里最大的股东,每年给我的分红也是最多的。

虽然有了钱,但我这人还是没多大变化,沉默寡言、性格内向,几乎不和别人交流,甚至厂里的人都以为我就是个普通司机。

后来因为业务需要,二叔花五十多万买了一辆中配奥迪A6,因为我比较闲,平时就让我开这辆车送送客户、跑跑腿啥的,别看奥迪A6现在满大街都是,但在当年也算了不起了,绝对是身份的象征!

不过我这人不爱张扬,也没开车到处显摆,每天忙完公事就回厂里待命,有次我送完客户回来,路过人事部的时候,突然看到了一个我做梦都想见到的女孩。

周晴!

几年不见,她成熟了许多,比以前更漂亮了,一袭紧身白色风衣,将她衬得窈窕有致,不过她当时脸色难看,眼睛有点红,从我身边匆匆走过。

我当时犹豫了半天,最终还是没跟她打招呼,说不定她都不记得我了。

后来去了人事部,人事部经理乔大姐告诉我,周晴是来应聘的,想在财务部上班,财务部现在满员,她就让周晴去流水线试试。结果周晴很不乐意,嘴里还嘀咕了几句,说她来这不是当工人的。

乔大姐随后说了她几句,让她别眼高手低,好高骛远,这里不是看脸的地方,因为这两人还吵了几句。

乔大姐嘴巴挺毒,但也说得没错,财务部这种重要部门,一般都是老总的亲信才能进入。我要是和二叔说一声,把周晴弄进去也没问题,不过此时我只是好奇,周晴怎么到这应聘来了?

我记得她和几个家境不错的男生关系挺好,那几个男生的家里普遍都有公司,给她安排一个工作轻而易举啊。

不过想想,这时我高中毕业有五年了,可能这么多年过去,同学之间发生了许多变化吧。

日子继续一天天过着,很快到了过年,二叔除了正常分红的几十万外,还另外给了我挺大的红包。大年初一那天,我在街上闲逛,无意中碰到了以前的高中同学李磊,他家里以前也很穷,那时候跟我算是“臭味相投”,算是我一个朋友吧。

几年不见,李磊对我还是蛮热情的,跟我聊了半天,后来说大年初五有同学聚会,让我到时候过去,我本来想拒绝的,毕竟这么多年,也和他们没有什么联系,但架不住李磊的盛情邀请,只好勉为其难地答应了。回到家后,我还找出了当年那支钢笔,依然还在,我觉得,可能是时候把这支钢笔还给周晴了吧?

大年初五很快到了,聚会地点是一个中等档次的饭店,门口的车位不够,我把车停得稍微远了一点。

后来步行走到饭店门口时,看到几个老同学围着一辆车聊的火热,有个叫吴云峰的男同学,正和别人讲解这车的功能和优势,那是一辆本田雅阁,得要二十多万。在那个车辆都很稀少的年代,能开一辆雅阁出来,也确实很拉风了,其他几个同学都很羡慕,时不时地摸摸车门,还亲自上去坐坐。

在我上学那会,吴云峰家境就挺不错,人家是我们班带头大哥,走到哪里都有一群人跟着。

至于我这样的边缘人物,恐怕吴云峰都不记得我了。

果然,我走过去的时候,压根没人注意到我,他们都还围着吴云峰的车子说话。我也不会主动和他们搭话,刚进了饭店的门,就听见有个女人的声音:“吴云峰,你买了新车啊,这车叫雅阁吧,可真漂亮!”

声音陌生又熟悉,我回过头一看,正是周晴。

和几个月前比,周晴没有太多变化,还是一如既往的好看,还多了几分妩媚和动人。周晴一来,几个男生都沸腾了,纷纷夸赞周晴太漂亮了,吴云峰也得意地说是啊,这是他刚买的车,还让周晴上去坐坐。

几个人聊了一会儿,看上去还和以前一样熟络,吴云峰又问周晴找到工作没有,周晴明显神色一暗,摇了摇头说还没有。吴云峰还想说点什么,周晴似乎不愿多说,摆摆手让他们先聊,然后转身进了饭店,一抬头正好看见了我。

周晴似乎认出我了,眼神有点惊讶的样子,冲我“哎”了一声,然后朝我这边走了过来。这一瞬间,我也挺紧张的,伸手握住了口袋里的那支钢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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