锋戾

锋戾

雪中红

武侠仙侠 | 已完结 | 255万字

2019/11/20 10:38:04

作品简介: 惊芒乍现,蝴蝶翩翩,风雪高歌不谓侠。 独上西楼,月满星空,一眼望尽天涯路。 ————锋戾,神鬼妖魔仙武泣!出鞘,苍生方死,回鞘,六道纵横!
第一章 漫漫黄沙,星河璀璨

一只蝴蝶翩翩落在他掌心间,是一只紫色的花蝴蝶。

一柄刀深深地嵌在他身旁,刀本该是耀眼的银白;白刀子进,红刀子出,也不知进进出出多少次,最终刀被染成了腥红之色。

刀那么光滑,无论是血或泪,轻轻一弹便会顺势滑落。

染红一柄刀实在不容易。

这要杀很多人。

蝴蝶抖擞着触角,在他掌心里蹦跶两下,眨了眨眼睛,像是在撒娇,扇了扇翅膀,像是在索要拥抱。

他呆愣地望着手中的蝴蝶,良久,露出一抹千年未现的笑容,似乎他那颗满载杀戮的心也有了尘封的迹象。

他欢喜得像个孩子,捧起蝴蝶嘟着嘴,想轻轻地吻吻这只美丽的蝴蝶,可就这时,蝴蝶颤了颤身子,再也屹立不住,闭眼,倒下,生命消逝……

江湖如梦,岁月如歌,美人如玉,刀剑如虹。

这红尘是可笑的,杀尽天下,血染白发,换来的是一缕残魂,换来的是一场梦!

人总是在失去的时候才会摸一摸自己头上的紧箍咒,告诉自己是迫不得已。

鲜花开满大地,是一个女人生前所种下的枯种。她生前未开,死后却开得这么烂漫。

他曾笑着说:“傻瓜,太阳之上怎能种得活花草?”

她却笑:“花有重开日,人再得意时。有朝一日,花香满世间,一定会有蝴蝶前来造访的。”

他点了点她的鼻子:“你怎么知道蝴蝶一定会来?”

“因为我就是那只蝴蝶。”

……

他猛然睁开眼。

手中的蝴蝶早已消失不见,一个美丽的女人躺在花丛之中,真阳为她开花,蝴蝶为她扑火,时光为她停留,岁月为她永恒。

一滴晶莹的泪花儿从她眼角滑落,泪过,油尽灯枯,香消玉损,伊人已逝……

她之所以化蝶是为了感化一颗杀戮之心,她之所以流泪,是因为她再也无法拥有来世。

蝴蝶是会眨眼睛的。

蝴蝶每眨一次眼睛,天上就会多出一颗星星。

蝴蝶生命消逝,星星便会化作流星所陨落。

蝴蝶用眨眼的方式憧憬爱情,流星则用陨落的结局见证爱情。

恋人会一眼不眨地对着流星许愿,祈愿来世化蝶,比翼双飞。

蝴蝶用展翅的数量来计算它的生命时间,人则用责任来衡量她生命的意义。

一些人的生命如蝴蝶般短暂,但却如流星般璀璨,转瞬即逝,刹那永恒。

狄云枫实在太爱这个女人了,所以拔出了身旁那一柄刀。

其实,这种地方,这种世界,他真的已经不在乎了……

月溅星河,是眸中的颜色。

四下起风沙了,北疆每至六月都要吹起风沙。风与沙是一对炽热的恋人,所以在夜晚它们缠绵得愈加激烈。

这里除了荒凉黄沙之外还有一群荒唐的闲人。

狄云枫可以是荒唐的人,但绝不会是个闲人,他手里边儿紧握着一把刀,刀似扶桑引来的倭刀,长有三尺半,两指宽。

这是吃饭的家伙,能要人命,也能保护自己的命。

狄云枫坐在狼烟风沙口,尽管他带着斗笠并用厚实的粗布裹着脸皮肉,但风沙还是拼了命地往眼缝里钻去。即是如此他也不好闭眼,杵在这儿是他的任务,与握着这把刀有接连的关系。

为了生存,为了银子,也算是保护一方水土。

嗤,这年头好人活不长,多管闲事的人也死得快。

狄云枫取下腰间糙羊皮袋子,里头装的是酒,辣到流眼水的生酒。这种酒够劲儿又便宜,最大作用还是提神醒脑。他扯开围巾,露出那张两片干裂的嘴唇,趁着还未染上黄沙赶紧灌下两口酒,甚至还未吞下便又将围巾重新裹上。

“咕噜咕噜”酒被他咽下肚子——相安无事,没扯酒嗝儿,没上红脸,没冲酒劲儿,也没流眼泪。

一月前狄云枫刚到北疆时,喝了三口这样的生酒,前半夜大哭,后半夜跑肚子,连续三天三夜都不自在。不过现在……现在他习惯了这种味道,甚至觉得这苦烈之酒索然无味。

人总会去习惯,随之去适应,无非时间长久。

狄云枫是个江湖杀手,刀口上舔血的人,这卖命的职业不得不让他去适应周围环境,劈头盖脸地黄沙,烈如毒药的生酒。

这时,一个裹着粗布青衣之人迎着风沙走来,他与狄云枫一模一样,刀,酒袋,斗笠,围巾……他也不是个闲人。他走到狄云枫身边道:“我提前来不是换班,来陪你坐坐。”

他是狄云枫的朋友。

甚至算不上朋友。

狄云枫也没打算交朋友。

杀手没有朋友。

所以他只能算是狄云枫的老乡,西南来的,川人,叫谢立,今年二十一,要比狄云枫还要大上一岁。狄云枫未瞧他,自顾将眼睛闭上,此处关口只需要一双眼睛亮着就已经足够。

谢立也不老实,他躲在狄云枫身后挡着风沙,然后取出自己的酒袋仰头畅饮,他喝得可不是生酒,而是镇上“康家酒坊”里卖的,二两银子一斤的青果酒。

他们来黄沙镇卖命,一个月的工钱有二十两,换算起来就是十斤青果酒。还不够他喝上两天的。

谢立终于笑道:“狄老弟,哥跟你商量个事儿撒,要不要得?”

要不得。狄云枫摇了摇头却没说话。

谢立依旧笑:“狄老弟,你莫这么抠门呀,谁都晓得你银子吃得紧,你说你屋里没有爹娘又没有婆娘,留着钱干啥子?做咱们这一行的,啥时候遭死都不晓得,反正银子又带不进土里,干嘛不拿出来耍得欢快些?”

他说了一大片话,才搡着狄云枫讨要道:“借哥儿几两银子买酒吃呗?”

这才是谢立的目的。

谢立是个典型的、活在当下的亡命徒,他总将“人生在世须尽欢,人不风流枉为人”这句话挂在嘴边。

谢立总肤浅认为,酒醉时的疯癫就是在世欢快,他不晓得酒入口时是苦涩的,入喉时是灼烧的,入肚还要流经愁肠,醒来还会头痛欲裂,甚至他酒瘾儿犯了更要放下自卑到处找人借钱。

求一场醉,换来几场伤悲,这难道就是人生在世所求的欢乐么?

谢立喜欢游历在花街柳巷,出入各大嫖馆土窑,他管这叫做风流,可他游龙戏凤这么久却只记住了小红花儿这么一个女人的名字,他这样只能算作是下流。

下流与风流是有天壤之别的。

下流之人只求一夜鱼水之欢,他们甚至连衣服都不用脱光便扛枪上阵,风风火火,事了拂衣去。风流之人,则会说上一些耳边情话,点上香烛旖旎与海棠香炉,褪去衣袖,黯然香魂。

粗浅来说,下流只认欲望不认人,风流么……曾经有一个人,游龙戏凤三百人,每一个女人的名字,每一个女人身上的胎记她都记得一清二楚。这大致就是下流与风流的区别。

狄云枫终究是摇头拒绝,他虽与谢立是老乡,但他实在不屑与一个下流的酒鬼为伍,起身,将围巾裹得更严实,一言不发地往镇口走去。

夜深了,到点儿了,也该他休息了。

谢立没讨着好处,即刻漏出一副恶狠嘴脸,嘴里细念叨:“不看是个短命鬼,还是个铁公鸡,该要遭妖怪吃!”

尽管风沙呼啸,但狄云枫还是听到了咒骂,且听得一清二楚,以他的刀法可以在瞬息间将谢立的嘴巴割下。可实在没必要,黄沙镇本就活不下多少人,少一个就没一个。

狄云枫不说话,早已寂寞吞进肚子里,更习惯了别人的冷言冷语。

干这一行儿的,本就没有什么好口碑。

狄云枫的确没有亲人在世,但他就是要存钱,他认为拿这些钱去拯救一只流浪狗也要比给谢立买酒喝来得有意义。

狄云枫依稀记得在小时候一位老学究教过他几天书,说人不仅要诚实善良,还要懂得感恩,勤劳节俭乃为人良品。

可世道与理想总有偏差,乱世之中少有良品人。狄云枫更算不上,因为他撒过很多慌,杀过很多人,所以他现在除了勤劳节俭之外就再也没有其他可拥有的品质了。

狄云枫顺风慢行,不知不觉中就来到黄沙镇口,镇口左右延伸出一面砖瓦围墙,有五丈那么高,但不是用来抵御六月飞沙的,而是用来抵御沙漠里跑出的妖怪。

镇口更有人严加看守,他们是原先镇守北疆边关的士兵,闻说是吃了妖怪的败仗,十万大军埋尸沙场,惨烈到现这副落魄的场景,不足一千人。

狄云枫取下自己的腰牌亮出身份,进出的人必须示意身份,这是规矩。可他才刚走进镇口,便听门口的守将调侃道:

“恭喜兄弟又多活了一天。”

这句话听在耳里并不像是祝贺,是深深的不屑。若是整日都计算他人生死的话,难不成将他们当成死士了?

狄云枫步子一番顿挫,又自顾地走了。

杀手本就是死士,没什么大不了的,只要有钱。

狄云枫有钱,还有命,毕竟他才二十出头,风华正茂,青春大好。而且黄沙镇里花钱的地方也不少。譬如街口处的赌摊儿,人们再穷也乐此不疲。街尾的土嫖馆,几文大钱便能风流快活一晚上。

去镇上最好的饭店也吃不到一两银子,一碗面羊肉面甚至只要一文钱,就算是打磨得十分精致的轻钢长刀也仅收五两银子一把!

狄云枫扯下自己的围巾露出一张与漫天黄沙不太搭调的白皙脸蛋儿,他算不上俊俏,但他一定是坚毅的,他有赤子之心,有钢铁般的意志!

他嘴角微微一翘,稍微标志了那么一丢丢。

他之所以会笑是因为他们这些卖命的人在这座贫穷的小镇上是富贵人!

富贵人,城里头做生意的小商人若是回到了乡下,那他便是乡里头的富贵人。

贫民窟里的富贵人绝对过得比皇帝老儿还滋润。

狄云枫走在大街上,就有人喊:“侠士,来玩儿两把?”

“公子,奴家白送你嫖!”

“侠士,一天十二个时辰酒都是给你温好的!”

……

感受着街坊领居的热情,狄云枫缓缓紧握住手里的刀,心不知为何炽热。一开始,他觉得自己来是为了讨活路,为了钱,最后才是为了保护这些老百姓,现在他竟有想法将保护一事放在第二位!也就是说,先让自己活下去,然后再扛起保护这些百姓的重任,最后才是那让人欲罢不能的孔方兄。

这样,在小姐们的招呼声中,狄云枫走过整整一条街,最后在一家面摊前坐了下来,吃面,勤俭持家,将钱存起来去帮助那些该帮助的人,这样到了地狱,阎王爷也许会对他从轻发落。

他正想喊一碗羊肉面来医肚饿,这时,一声应急的哨声传荡在小镇——这是召唤集合的哨子声。

狄云枫握起刀,身如一阵疾风寻着哨声奔去,还不仅是他,小镇上四面八方都是江湖客的聚集影子。

……

……

吹哨是个身穿黄褂道袍的牛鼻子道士,他姓苟,自称天师,所以大家都喊他“苟天师”。闻说天师是真有两下子的,奇门遁甲,开山填海,人家就管着叫两下子。

狄云枫以及这八方聚拢的三十七位江湖人士,便是在苟天师的手头接活儿。

苟天师五十有余,说不上仙风道骨却精气神十足,一双小眼竟蓄着一字眉,下巴青须蓄了一尺半长。他见人到齐了便大袖扶摇,力也不使便跃上一处屋檐。屋下站着的人该信则信了,不该信也全当看热闹。苟天师清了清嗓子,先起架势道:“安静。”

“苟老道,起啥架子啊,大家都是明白人儿,是不是又有新活儿了?”

大家都心知肚明,一月二十两,有活儿另算!

苟天师开门见山:“不错,是大活儿,”抚了抚青须,才细讲道:“三月前北疆遇妖屠军,迫使大燕十万将士全军覆灭,燕王请本道出山降妖,可无奈国力有限只请诸位江湖豪杰相助。在前日,本道恳求天上仙人下凡相助,今日得法令仙旨,明日便会有几位仙人下凡助我大燕降妖除魔,固要求诸位豪杰鼎力相助,事后加付二十两白银当做酬劳。”

……

……

任务交代完后,大家伙也各自散去。

狄云枫又回到面摊儿,赶上了打烊前的最后一碗羊肉面,他才刚一坐下下,老远便听见一嗓子喊:“老板,给我也整一碗羊肉面,要大碗的!”

声先到,人后到。是个高九尺的莽汉子,黑不溜秋的,要不是面摊儿上点了油灯,还真怕在夜里找不到他。

“老板,肉放少点,面多些都要得,我肚子饿得紧呐!”

黑汉子不仅腰宽屁股大,还非得挤着狄云枫一方坐下!他龇牙,大白牙,黑夜中的黑人的大白牙,笑对狄云枫道:“兄弟这么巧,方才见你也在,咱都是来黄沙镇讨活的!”

狄云枫晓得汉子是同行,他这么个“移动的肉墙”谁不注意?但不知晓名字,也不想知晓。

汉子的热情未减,反倒笑得更憨厚,道:“兄弟与我都是节俭之人,我见你自打来黄沙镇,也无赌也无嫖,吃饭也固定这个摊儿。我也是。一直想来找你说说话,可轮班不同,也就蹉跎了。”

狄云枫从未受过他人热情,他下意识地挪了挪屁股往另一方坐去。

“哈哈哈,我看是兄弟没打开话匣子。”

汉子大笑着从腰间摘下自己的酒袋子,扒开瓶塞“咕噜咕噜”仰头鲸吞,这几口豪饮了大半袋子!

狄云枫少有惊目,是不得不佩服这汉子的毅力,若是他没闻错的话这酒是生酒,也就是那种辣到能杀人的生酒。一口气闷下半袋子生酒……不是能人非得是自杀!

汉子才打了个酒嗝,酒劲儿才下肚头便冲上眉头,整张黝黑的脸被冲得红彤彤,黑里透红,可见一斑,他醉了。他又将酒袋丢给狄云枫,醉言道:“兄弟,干咱这行的心头的确苦闷,现在咱都不当值,这酒喝得,喝嘛……”

狄云枫皱眉瞧着桌上的酒,这二十年来他从未喝过别人的敬酒,罚酒倒是喝的不少。

敬酒是朋友,罚酒是敌人。朋友没有,敌人倒是一箩筐。

“好。”

狄云枫终于舍得开口说话,这一个字,更是他来黄沙镇说得第一个字,他抄起酒袋灌下生酒几口,浅面儿是交下了汉子这个朋友。这时候热腾腾的羊肉面也端了上来,二人就这一袋糙酒,一碗文钱粗面,畅聊起来。

得知,汉子姓海,名生。听名字便晓得是海边出生的汉子,听取名儿的水平便晓得是个穷苦人家。呃……他狄云枫也是穷苦人家,只是自己爷爷学过几片书文,据什么“苍山不老松,桑海出云枫”取的。

海生八代渔民,他吹自己捕鱼的功夫是天下一绝!也怪不得他那么黑,终日下还打渔海风吹的。他打渔到十八岁时,家里筹钱换了艘大海船,能到远海捕那一斤两罐大钱的“石头鱼”,家里人本乐呵着,但好景不长,第一次出海便遇上了贼盗,一家三代汉子就活他一个人……形势所逼,生活所迫,他傍着自己一身腱子肉,操刀干起了杀人来钱的买卖。这一干便是十年,今年他二十八。

“嘿嘿,多亏了苟仙长出的买卖,只要讨好仙人便能得二十两银子,”海生将汤都喝完,放下碗筷便扒起手指点算起来:“得了二十两,这个月工钱再添二十两,加上蓄有的六十两便是一百两……一百两,一百两,二妹出嫁要二十两,三弟这混小子真要八十两才娶得到媳妇儿,”他一拍大腿,惊喜道:“回去的路上再讨些营生买卖,一百两管够了,做完这一个月我就辞家回去,喝两趟喜酒!”

高兴了好一阵子他才问狄云枫:“狄老弟,你去不闽越喝喜酒?”

狄云枫浅笑着摇了摇头,心里却怎么也不是滋味儿。兴许只有海生这番向往纯洁的人才会觉得陪陪仙人这二十两那么好得。

这个月,会不会把命搭上?

自己命搭上,也不能让海生将命搭上,朋友的命要比自己的命值钱。

“明日咱就不用在外围日晒风吹了,跟着仙人不仅长见识,还能捞钱,”海生起身摆下两文大钱,打个酒嗝:“狄老弟,哥有些困了,明日再叙哈……”说完,便摇晃着大身躯离开了面摊儿。

轻风撵尘,推云遮月,云却穿了件红衣裳,掩了星辉芒,占了夜光。

“为何今夜的月呈腥红之色?”

狄云枫仰头望天,喃喃自语。面摊儿老板却道:“客官,月上中天了,明亮得很,哪儿是什么红色的?”

狄云枫赶忙揉了揉眼睛,定睛一瞧,月出乌云明亮又皎洁,难道真看走眼了?

“客官,怕是三更天儿了,您看……”面摊老板打着呵欠。

“不好意思。”狄云枫丢下两枚大钱转身离去。但面摊老板却赶忙喊道:“客官,方才那黑汉子已经替你给过面钱了。”

“他替我给,我替他给,有何不对么?”

“您这么说起来到也对,不过——不对不对……”面摊老板想通了要追来,但狄云枫却故意轻功上房,几下凌空抄水便没去了身影。

他认为打烊后占了人家的时间,面钱算双倍也并不奇怪,自己也是按时间给人卖命赚钱的。

……

……

像狄云枫这样一个伟岸的,细腻的,长得不赖的,血气方刚的,甚至还未曾碰过女人的年轻杀手,诸多窑姐都愿意求他一夜风流快活,说不准完事儿之后还会给他包上一个大红包。

饱暖思淫.欲。

在吃饱喝足后诸多亡命徒都愿意将自己的精力发泄在女人身上,他们总是乐此不疲,并且认为这是人之常情,至少对于他们这些杀手而言是人之常情。

狄云枫总认为,眼下这个节骨眼儿上,与其将力气浪费在女人身上,不如养精蓄锐,这样或许在死亡来临之前就能多挣扎一口气!

只要不断气就算活着,只要活着总有机会卷土重来!

“腿软的人一定活不长,腿硬的人阎王追不上。”

狄云枫进了屋便一头倒在床上,事实上分配的房屋也只有一张床,桌椅没有,枕头没有,甚至连草席都没有。但他并不会去在乎这些——他不会去在乎自己穿着好坏,只要遮体便是;不会在乎饭菜是否好吃,只要能填饱肚子即可;也不会在乎房,床,被褥,陪.睡美人儿,他闭眼便能睡得香甜,不打呼,不磨牙,甚至从未做过梦。

但!该醒来之时他绝不会含糊,哪怕是一片树叶落地的声音。

一丝寒意袭来,狄云枫猛然睁开眼,握起刀,鲤鱼打挺,跃窗而出,一气呵成!二十年饮血告诉他,月出腥红,今夜有变!

“嗷呜……”

一声狼嚎划破夜空,群狼呼嚎,琉璃血月!

狄云枫抱着刀矗立在屋顶,六月的风只有凌晨才会这么寒,可凌晨亦是黑夜,月同血色般泛红。他能清晰地嗅到空气中的浑浊气息,那绝不是杀气,那比杀气还要叫人恐惧。他不禁皱眉想:这世上真的有妖怪?

世人本就如此,信仙不信妖,信好不信坏。

“救命……救命!啊……”忽而一声叫喊,接着便是撕心裂肺的惨呼,那是从镇东头传来的,就在狄云枫右侧不远,甚至能瞧见那人被扯去的脑袋。

杀人凶手比海生都还要高壮些,篷面散发,长嘴狼腮,一双绿瞳极为应夜,它走站立起是人的模样,但它绝不是人!人可不会硬生生扯人的脑袋!

狄云枫只手握住刀柄,管它是人是妖,若一刀下去能见红那都一个样杀!但他的刀才刚露出寒芒,一声传唤的哨响便从镇中心传来,他眉头微皱,犹豫过片刻,放弃了杀戮念头,收刀寻着哨声赶去。

-------------

狄云枫是第一个来到苟天师面前的,海生第二个到,许久后才等来第三个,然后才是陆陆续续的人,他们大多睡眼朦胧、袒胸露乳地边跑边穿衣,就连昨夜销魂的痕迹还历历在目,颇为不堪。

“就你们这样还妄想斗妖?”苟天师吹胡子瞪眼,他自己也后知后觉,连道袍穿反都未曾发现。他挥着拂尘呵道:“狼嚎起便是大敌当前,齐将军必在镇口顽强抵抗,我等该速速前去支援!杀妖一口十两白银,怯战者分文不给——赏罚分明,行动!”

“等等!”狄云枫喊话,并提醒一句:“妖怪已在镇上杀人!”

此言一出人心惶惶!

狄云枫无言多说,转身朝镇口走去,他不在乎这些人是否相信,也不会去多管他们的生死,他只知晓自己收了苟天师的钱就得出力,这是买卖,也是责任。

“狄老弟你等等我!”海生一咬牙,跟了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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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许彦毒死狗皇帝穿回现代的时候,发现自己成了小说里的恶毒男配。他觉得做个恶毒男配真的爽,前期怎么害男主都不会死。于是,他不想洗白了,做一个恶毒男配该做的事!只是,男主都得不到的男人,这位隐藏大反派为什么也抢了过来!他还莫名其妙跟大反派形婚了。那以后每晚都是噩梦,因为他都会回到古代还没毒死皇帝之前,看到还是八岁没当皇帝的大反派,他寻思着,要不再虐他一下?却不知不觉的保护他多时,助他登上皇位,然后……再次把他毒死。大反派:(\#-_-)\┯━┯冰凉的手指划过他的脸,冷笑:“追了你两世,终于可以报仇了!”许彦惊恐万分,“!!!”两世?!他果然是被自己害死两次的狗皇帝!他竟然追来了!完了!要凉!*腹黑大佬攻(封北凛)X扮猪吃老虎受(许彦)原男主黑心莲设定,同性可婚背景,注意注意→【全文高甜】1V1,SC,HE。→推荐桃花完结文:《我老攻是大反派》点击作者专栏可见~